國立中山大學-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」申請辦法
一、依「教育部115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辦法係透過區域基地資源,提供一對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,藉以提升計畫申請及通過率。
三、實施方式:線上一對一諮詢或書面資料諮詢為主要方式。
四、申請資格說明:
(一)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。
(二)申請人須提出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。
(三)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,申請人應先完成並回傳第1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後,始得申請第2次諮詢服務。
(四)優先錄取「南區跨校教師社群成員」、「南區區域大專院校教師(包含高雄、台南、屏東、嘉義、澎湖」及「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」。
五、申請流程:
(一)即日起至11月4日(三)23:59前,寄送申請表Word及Pdf檔(務必簽名)至承辦人吳小姐信箱:daiting2163@mail.nsysu.edu.tw。(信件主旨:【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】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表_學校&申請人姓名)
(二)申請經核准後,承辦人將寄發申請成功通知。如未收到來信,請主動聯繫承辦人確認郵件是否發送成功。申請成功後,南區基地將通知申請人並進行後續媒合安排。
(三)申請人須於諮詢後一週內回傳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紀錄及回饋表」。
六、諮詢期間:115年11月9日(一)至115年11月30日(一)止。
七、南區基地聯絡人: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吳助理,電話07-5252000分機2163。
二、旨揭辦法係透過區域基地資源,提供一對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,藉以提升計畫申請及通過率。
三、實施方式:線上一對一諮詢或書面資料諮詢為主要方式。
四、申請資格說明:
(一)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。
(二)申請人須提出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。
(三)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,申請人應先完成並回傳第1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後,始得申請第2次諮詢服務。
(四)優先錄取「南區跨校教師社群成員」、「南區區域大專院校教師(包含高雄、台南、屏東、嘉義、澎湖」及「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」。
五、申請流程:
(一)即日起至11月4日(三)23:59前,寄送申請表Word及Pdf檔(務必簽名)至承辦人吳小姐信箱:daiting2163@mail.nsysu.edu.tw。(信件主旨:【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】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表_學校&申請人姓名)
(二)申請經核准後,承辦人將寄發申請成功通知。如未收到來信,請主動聯繫承辦人確認郵件是否發送成功。申請成功後,南區基地將通知申請人並進行後續媒合安排。
(三)申請人須於諮詢後一週內回傳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紀錄及回饋表」。
六、諮詢期間:115年11月9日(一)至115年11月30日(一)止。
七、南區基地聯絡人: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吳助理,電話07-5252000分機216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