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師】109年《推動實務教學及教材教具》成果獎勵開始受理申請

推動實務教學(含編纂教材、製作教具)成果獎勵申請通知!
 
申請程序:
1.申請請以系為單位,提出初審。
2.申請教師於109年10月16日(五)前送各系,由系辦公室收齊繳交至教學資源中心。
3.教資中心於109年10月30日(五)前辦理資格初審,檢核後歸還各系。
4.各系通知教師補件或文件符合者彙整清冊。
5.教師務必再提送109年11月之系、院教評會審查獎補助款獎勵案
 
文件資格初審:
1.請教師將申請表必繳附件送系辦公室。
2.統一由系辦收件,收齊繳交至教學資源中心。(請勿以個人個別送件)
  
提醒事項:
1.獎勵成果期間: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(即108學年度成果)。
2.每份申請表僅填一項成果。
3.教材教具成果報告格式與去年不同,並需留成品與課程照片。
4.申請時須填妥申請表以及對應之佐證資料,作為委員審查之參考。
5.未檢附成果證明者,不予獎勵。
6.已獲校內其他獎助之實務教學成果(含:彈性薪資、研究成果),不得申請。
7.多人共同完成之成果,以案為單位由參與者,擇一提出申請。
  
更新法規請至教資中心【推動實務教學網頁專區】查閱,
即日起申請表、成果報告格式請使用109年7月2日新表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