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15年度學生校外畢業展覽(演)補助審查委員會已於本(3)月完成審查,公告審查結果如下,詳細金額已另寄予申請者。
*畢展之執行率將會影響下年度之申請金額審核,敬請落實計畫控管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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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
院別 |
申請系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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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民生暨管理學院 |
幼兒保育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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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民生暨管理學院 |
服飾設計管理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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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民生暨管理學院 |
應用英語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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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設計學院 |
時尚設計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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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設計學院 |
視覺傳達設計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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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設計學院 |
商品設計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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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設計學院 | 多媒體動畫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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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藝術學院 | 舞蹈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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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藝術學院 | 美術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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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藝術學院 |
流行音樂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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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藝術學院 |
漫畫系 |
教育部每年會抽查獎補助款項目,包含相關案件核銷憑證及具體成果或報告等。抽查經費核銷憑證,應與相關申請及報告資料相符,並符合校內程序。若查核未通過者,該款項須繳回教育部,請審慎核銷。
請於各系最後一場活動結束二週內完成成果報告,並繳交紙本及電子檔至教學發展中心,相關表單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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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核銷 |
成果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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