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度學生校外畢業展覽(演)補助審查委員會已於本(3)月完成審查,公告審查結果如下,詳細金額將另寄予申請者。
*畢展之執行率將會影響下年度之申請金額審核,敬請落實計畫控管與執行。
編號 |
院別 |
申請系所 |
1 |
生科學院 |
幼兒保育系 |
2 |
生科學院 |
服飾設計管理系 |
3 |
設計學院 |
室內設計系 |
4 |
設計學院 |
商品設計系 |
5 |
設計學院 |
多媒體動畫系 |
6 |
設計學院 |
視覺傳達設計系 |
7 |
設計學院 | 時尚設計系 |
8 |
設計學院 | 漫畫系 |
9 |
藝術學院 | 美術系 |
10 |
藝術學院 |
舞蹈系(四年/七年一貫制) |
11 |
旅遊學院 |
應用英語系 |
教育部每年會抽查獎補助款項目,包含相關案件核銷憑證及具體成果或報告等。抽查經費核銷憑證,應與相關申請及報告資料相符,並符合校內程序。若查核未通過者,該款項須繳回教育部,請審慎核銷。
請於活動結束二週內完成成果報告,並繳交紙本(含光碟)至教學發展中心,相關表單如附件。
經費核銷 |
成果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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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繳交文件有: □成果報告書及佐證資料 □經費執行情形(需核章) *上述文件雙面、彩色列印、左側裝訂 2.上述文件繳交至教發中心,須含: □光碟1片(成果報告書為word檔) □紙本1份 |
112-2學期於113年6月26日前完成所有核銷 113-1學期於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核銷 |
展演後2星期內繳至教發中心辦理結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