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」申請辦法_中區

一、依112年10月24日靜大教務字第1120002594號。

二、旨揭辦法係透過區域基地資源,提供一對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,藉以提升計畫申請及通過率。

三、實施方式:線上或實體一對一諮詢為主要方式。

四、申請資格說明:
  
(一)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。
  
(二)申請人須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。
  
(三)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 次為原則,申請人應先完成並回傳第1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後,始得申請第2次諮詢服務。
  
(四)優先錄取中區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、中區區域大專校院教師(包含苗栗、台中、彰化、南投、雲林)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。

五、請申請人於112年11月30日(四)前填寫申請表(附件一) 並簽名後,上傳至google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PPnYqV8VACiGe8Qw6。

六、申請人請於諮詢完成一週內回傳諮詢紀錄及回饋表(附件二)至本案聯絡人信箱(chiao0123@pu.edu.tw)。

七、諮詢期間:112年11月1日(三)至112年12月12日(二)止。

八、檢送申請辦法及相關表單如附檔,亦可於雲端硬碟下載(https://reurl.cc/edV23Q)。

九、本案聯絡人:靜宜大學教務處鄭巧筠助理(電話:04-26328001分機11139,E-mail: chiao0123 @pu.edu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