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提醒各位老師: 計畫主持人需詳實揭露近三年計畫之執行情形,如有與申請計畫執行期間重疊者,務必在計畫書內自我揭露與釐清經費使用情形。 同一研究計畫內容之補助項目及金額,不得向本部、其他機構(包括非本部政府機關及學校)重複申請補助。
計畫專辦特別製作案例說明,提供參考留意,如附件。